2014年9月27日消息,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近日与D2C签署了基本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上海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根据公告显示,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比为60%。该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通过互联网转播日本动漫作品,并且配套网络手机游戏的开发、运营等。
东方明珠与D2C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将主要进行手机游戏、动漫,电子商务等平台系统的开发运营及获取日本的动漫作品于中国的独家或非独家使用权等。通过本次合资,公司将进一步加深在文化娱乐产业方面的投资,加快公司游戏动漫产业发展,不断完善东方明珠文化产业链,并带动现有文化娱乐业务的升级。
D2C移动手机广告十多年来一直引领着日本移动广告营销业界的发展,是日本移动广告界的龙头企业。D2C还同时具有丰富的手机游戏开发与运营经验。通过与D2C的合作,东方明珠将可以把日本制作精良的动漫、游戏产品引进中国并进行推广,通过与东方明珠现有文化娱乐产业的协同,从而加快推进公司主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在文化发展领域做出重要的突破,以实现公司成为中国最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之一。